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打造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的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土建与水利学院申请招收博士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审核原则
(一)严格岗位政治要求
把师德师风放在首要位置,把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参与导师培训交流情况作为招生资格审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停止师德师风失范、不遵守导师行为准则的人员招生,暂停培养质量较差的导师招生。要综合考查导师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和代表性成果水平,把智库成果、研究生教研成果纳入评价体系;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可放宽其他学术要求。
(二)健全岗位选聘制度
以“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为目标,严格导师上岗标准,根据学科实际和招生规模情况,严格控制导师规模。学位论文评阅不合格率高和优秀率低的单位,提高导师上岗要求。没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的导师,不能获得下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严格审核兼职导师、超龄导师、退休导师以及近五年出现问题论文的导师、超长学制人数多的导师等特殊群体。各单位认定的博士生导师数不高于2026年各单位认定招收博士生人员上限数。
(三)完善团队指导模式改革
积极组建老中青结合、学科优势互补的导师团队,在制定202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时,须以导师团队形式招生。导师团队指导模式工作细则应积极创新育人模式,充分发挥育人合力,促进育人水平提升。
二、条件要求
(一)申请2026年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应满足《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年度审核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1964年7月1日—1965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导师进行跨单位、跨学科招生资格认定时,须向所跨单位提出申请,并满足其所跨单位和学科的导师上岗条件,提供所跨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培养单位组建不同类型的导师团队,团队可以研究方向命名,也可以学科带头人命名,名单中区分团队负责人、招生导师(主责导师,可多人)、合作导师、其他人员。团队中的招生导师须为本年度审核通过的博士生导师,专业学位导师团队中须有行业人员作为合作导师。跨单位组建的学科交叉团队从拟招生单位上报,涉及多个单位的,多个单位均上报。
(四)实行部分博士学位授权点一体化方案,统一本学科博导遴选标准。
三、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
(一)申请方法
2025年5月23日-5月28日,导师可以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师服务-导师遴选-初次申请/年度审核】申报,具体按系统要求进行。
各培养单位可从系统内选择时间段,下载近年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数据,作为培养质量评价的参照。流程为:教师管理-指导学生质量统计。
(二)提交材料
(1)系统导出曾招收博士人员简况表1份。
各位老师提交申请后,请导出简况表核对并签字。学院将按照您提交的简况表成果进行材料审核。
注:申请表中论文、项目显示数量有限,请各位老师添加成果时候注意排序添加,以保证表上显示最有代表性的成果。
(2)成果证明材料。
成果要求近五年成果,有效成果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文章请提供检索证明,经费证明请提供财务系统截图。
(3)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的人员系统提交后系统导出《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将个人签字后纸质版一式3份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水利楼222),由学院统一提交校学位办。
(三)根据《土建与水利学院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部分符合条件的老师可简化审核程序。符合简化程序条件的老师只需在系统提交申请即可,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5月28日下午5点以前完成系统提交。
(2)5月28日下午5点以前将第(二)条(1)(2)(3)项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查看相关链接:
关于做好2026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s://oa.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91950ec4-e41d-48d6-9925-39813bebf9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