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0年5月6日17:00前,将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材料须经申报者和导师签字(不需要盖章),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审核(水利楼222);
2、学院审核后,请于5月8日上午11点前系统提交成果奖申请;
3、系统导师审核后,请请于5月9日上午11点前下载《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本人及导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签名);将《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与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证明、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
参考链接: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https://www.grad.sdu.edu.cn/info/1164/165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