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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00:00    作者:    点击:[]

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即将展开,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答辩工作“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不降格以求”。现将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各位研究生与导师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1.本学期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531日,逾期未答辩者其学位授予将延期到201512月份进行。

2.全日制博士生论文评阅:评阅人至少三人(实名评阅1+盲审评阅2人)。条件是:教授且博导。全日制硕士生:评阅人至少二人(校外专家1+校内专家1人),条件是:副教授、教授且硕导。

3.博士的实名评阅结果出来后,请毕业班班长将实名评阅人姓名、单位、职称、总体评价等级(///)、评价结论(已达要求/略做修改/较大修改/未达要求),此5项信息及时报送到研究生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将评阅结果录入到申请答辩研究生系统中。

4.学校送审的论文匿名评审结果返回后,由学位办即时录入管理系统,申请人可登陆系统自行查看自己的论文评阅成绩,对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办会尽力催,不会因此影响申请人申请学位,请勿向学位办电话查询。

5.硕士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6.博士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1)由五至七人组成。

2)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

3)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

4)校外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如该导师为山东大学兼职博导,则其不能认定为校外博导。山东大学的各教学医院均为校内人员)。

5)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6)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7)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不能由在读博士研究生担任)。

7.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答辩时间、地点在研究生个人系统的填写提交答辩公告,经学位办网上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特别注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应至少有1位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博导不能作为校外博导,可作为校外教授;所在单位没有获得博士授权点的专家,可作为校外教授,不能作为校外博导。)

8.答辩的优秀比例严格控制,不超过答辩人数的1/3。学院学术委员会规定在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中,评价等级出现CBB者;评价结论出现“较大修改”者,均不能评价为优秀。

9.申请人须完整、准确填写上交报表中的各项内容,不要出现空项。(特别是答辩委员会决议一定要注意书写格式规范,不能任意简化,各位秘书老师应认真检查表格中具体内容。例如:答辩决议不足之处必须有“不足之处”字样等……


备注:答辩材料提交清单详见附件。

2015年硕士答辩材料提交清单.doc

2015年博士答辩材料提交清单.doc

土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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